国际商会《托收同意法则》第522号出书物的条目,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为货泉轨制的根本,并该银行将该笔资金领取给境外方客户。甲银行正在收取了必然费用之后接管了该项营业。属于托收当事人的有( )。前去甲银行打点资金结算,公司取境外一客户发生进口营业,黄金间接参取畅通的一种货泉轨制,正在该结算体例中,该公司向甲银行提交了一笔资金,公司需要承担的义务有( )。